往事幕幕 发表于 2009-5-29 12:26   全显示 1楼
不只你那个...
判定伪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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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事幕幕 发表于 2009-5-29 20:09   全显示 2楼

回复 4楼 的帖子

对于不承认错误的人..
罪加一等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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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事幕幕 发表于 2009-5-29 21:45   全显示 3楼

回复 6楼 的帖子

这里不是现代风..是群英会!
不允许任何非首发出现..更别说是伪原创了!看置顶帖了吗?非首发去那边发
而且在文章版面一半以上在百度等搜索引擎出现.定义为伪原创.在SIS不看版规是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!
而且你被查出后还穷词狡辩.所以罪加一等

不是试图去抄袭别人的文章.
无论你是整篇抄袭.还是隔段抄袭
别人的东西再好都不是你的.

请自己PM本版版主解释..再给你次机会.如果在狡辩!删ID处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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